一、 宗旨:牛耳雕塑創作獎之設置乃欲:
(1)鼓勵人像雕塑藝術創作。
(2)提昇文化素質、美化社會人生。
(3)表達吾人對“曾獻身台灣本土文化、藝術、社會、經濟發展之非政治性傑出人士”之景仰。
(4)啟發後人共同努力,塑造更進步,美好的台灣。

二、主辦單位:牛耳雕塑創作獎徵選委員會

三、承辦單位:牛耳藝術公園

四、贊助單位: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

五、應徵資格:凡具雕塑創作素質者,均可報名參加。

六、徵選規定
(1)材質:應徵作品一律以玻璃纖維或青銅製作。
(2)題材:A.凡曾對台灣本土文化、藝術、社會、經濟等發展有卓越貢獻之非政治性人物,不論古今中
        外,皆可當作創作題材,人物參名單請來函索取「台灣各行業傑出人士參考名單」或於說
        明會時領取。
      B.作品不得有模仿或複製他人之情形,若一經發現,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之榮銜,並有追回
        獎金之權利。
(3)應徵作品:以作者本人最近5年內創作未曾公開展覽者,每人應徵作品以兩件為限,造形表現儘量生
        活化及藝術性,不必拘泥於紀念性的呆滯形態。
七、作品規格:作品不論立姿或坐姿,只要人物之比例高度超過180公分,低於220公分之二分之一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模型即可。應徵作品規格不合者,本會恕不受理收件。
八、評審: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,雕塑界名家組織評審委員會,依本會評審辦法施行,以公平、公正之方式
                    評審之。
九、頒獎及展覽:本會於86年11月23日於埔里牛耳藝術公園舉行得獎作品頒獎典禮,並公開展覽,展
        期至民國87年2月15日同時出版牛耳藝術創作獎專輯以資紀念。

十、獎勵方式:本會為培植藝術人才,提升創作水準,表揚優秀的雕塑家,茲訂定獎勵辦法如下: (1)第一名:獲頒牛耳雕塑獎座、獎狀及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。            (2)第二名:獲頒牛耳雕塑獎座、獎狀及獎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。 (3)第三名:獲頒牛耳雕塑獎座、獎狀及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。 (4)優選若干名:頒發將座、獎狀及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正。
   以上作品歸牛耳藝術公園永久典藏。 (5)優選以上作品,承辦單位將視作品表現委請作者放大兩倍永久典藏,價錢另議。

十一、收件地點:埔里牛耳藝術公園(埔里鎮中山路四段1-1號)         電話:049-912248,接洽人:張几文經理。

十二、收件日期民國86年10月10日、11日

十三、說明會民國86年7月13日下午2:00,於牛耳藝術公園簡報室。

十四、其他事項 (1)參加應徵者應先填具作品送件表,作者資料卡,並附最近一年內半身照片2張,於送件時同時繳交。    (上述資料表逕向本會承辦單位索取) (2)應徵作者必須尊重本會之超然性,對徵選結果不得提出異議。 (3)參選及展覽期間,作品如遇天災、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因作品本身結構及裝置不良而遭損壞者,    本會不負任何責任。 (4)所有作品於通知退件後,逾期1個月未領回者,由本會自行處理,作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 (5)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徵選委員會開會修訂之。

  第二屆牛耳雕塑創作獎徵選委員會謹訂

首頁  徵選委員會 祝賀墨寶 評審委員
 作品展覽 牛耳藝術公園 第一屆得獎作品